1)心理和身体虐待、忽视、性虐待和精神虐待;(2)任何贬低儿童作为人的内在价值和尊严的行为或言语;xxx” 关于这一点,该法律第10(a)条第六条也规定:“人应当提交其他虐待儿童的行为,虐待或剥削或其他负责条件不利的对孩子的包括经PD 603第PD条第59条修订《刑法》,应在最短期限内受到法律的惩罚。” 请参考DelPosevs.Peopleofthe,Philippines(GR210810,2016年12月7日),最高法院的副法官DiosdadoPeralta表示:“xxx根据上文所述,该规定不仅惩罚第603号总统令第59条所列举的行为,而且还惩罚四项不同的行为,即(a)虐待儿童、(b)欺辱儿童、(c)剥削儿童和(d)造成不利于儿童发展的情况。《规约》的规章制度对虐待儿童和剥削儿童分别进行了明确的界定,表明这几种行为是不同的,也不同于有害儿童发展的行为。与请愿人的主张相反,如果被告犯有第7610号共和国法案第六条第10(a)款所述四种行为中的任何一种,则可根据该法案对其起诉和定罪。控方无需证明虐待儿童、欺辱儿童和剥削儿童的行为造成了对儿童的不利健康成长,因为对儿童发展有害的行为不同于前一种行为。” 将上述决定应用到你的情况中,Sarah将热熨斗放在你女儿身上的行为完全符合《RA7610》第六条第10条(a)款的规定。上述法律规定惩处四(4)项不同的行为
a)虐待儿童,(b)欺辱儿童,(c)剥削儿童和(d)对不利于儿童发展的状况负有责任。因此,Sarah说没有法律依据,她要求你必须证明虐待或剥削一定会导致对你女儿的不利成长是不对的。她的行为已经是虐待。有损于儿童健康成长的行为是不同的,另外应受惩罚的行为。 我们认为有必要指出,这个意见完全是基于你所叙述的事实和我们的剖析。因此,当事实发生改变时,意见可能会发生变化。关于这件事,我们希望能使你有所启发。| 欢迎光临 菲华论坛 (https://bbs.phhua.com/) | Powered by Discuz! X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