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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菲律宾财税专栏 | 增值税发票抵扣重要事项 [打印本页]

作者: 伊索谗言    时间: 2022-10-8 16:42
标题: 菲律宾财税专栏 | 增值税发票抵扣重要事项
菲律宾国税局的正式发票和收据

所有应缴税的企业都应开具正式登记的销售发票。然而,并不是所有的收据都适用进项税额,欧思咨询根据自己的经验,总结了以下关于增值税发票抵扣的重要事项:

A. 可以进项抵扣的有效发票类型包含:

进项税额无效的发票种类:

B. 购进成本超过100万比索的资本型支出所产生的进项税额处理办法(100万比索指不包括增值税的金额)

生产资料-指预计使用寿命超过1年的设备等,直接或间接用于生产或销售应税货物或劳务。

该用于贸易或商业的资本型货物,进项税应在资产的使用期限内平均摊分,或在60个月内完成平均分摊,以二者更短的一个计量方法为准。

重点:根据菲律宾现行法律规定,对于货值超过100万比索的资本型货物进项税额的摊销,在2022年1月1日或以后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应当全部确认并抵扣销项税额来抵扣进项税额。但是,如果购买发生在2021年12月31日或之前,纳税人仍然可以摊销其进项税额,直到其被完全抵扣完毕。

C.车辆进项税额申报特别规定

购车进项税额申报前应满足的条件如下:

  2. 纳税人必须证明机动车与企业有直接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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