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华论坛
标题:
四月新规收藏| 违停罚款升至4000 禁止使用警笛警灯
[打印本页]
作者:
菲律宾晓晓
时间:
2024-4-11 13:28
标题:
四月新规收藏| 违停罚款升至4000 禁止使用警笛警灯
IMG_1968.jpeg
(175.5 KB, 下载次数: 30)
下载附件
2024-4-11 13:27 上传
菲律宾政府周三召开交通峰会后,宣布将在首都区实施多项措施,
1. 四月中旬开始,菲律宾首都区地方政府部门上班时间改为早上7点至下午4点。此举是为了实行错峰出行,尽可能减少高峰期间的交通拥堵。
2. 4月15日开始,电动三轮车、老头乐、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将不再被允许行驶在首都区主要道路。违者将被处以2500披索的罚款并扣押驾驶车辆。
3. 违停罚款提升到4000披索。
4. 菲律宾政府将限制发放政府官员特别车牌。
5. 菲律宾政府将禁止政府官员及其工作人员使用警灯、警笛、警报器等设备。违规使用上述设备将面临罚款和处罚。
欢迎光临 菲华论坛 (https://bbs.phhua.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