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妇女儿童保护的相关法律非常之健全。菲律宾《反暴力侵害妇女及其儿童法》(Anti-Violence Against Women and Their Children Act of 2004)规定,违反本法并经法庭审理证明有罪的犯罪将受到以下处罚:1个月零1天至20年监禁;支付100000披索至300000披索的损害赔偿;强制心理咨询或精神治疗。
菲律宾警方还有专门的妇女儿童保护办公室(Women and Children Protection Desk)。我们在前文《打得有多狠?——中国公民家暴菲律宾妻子当场被捕》中提到,小编的朋友马修,“在争吵过程中他曾生气地把蒂娜狠狠推了一把,撞到了墙上;之后因为孩子被俩人的争吵吓得哇哇大哭,俩人就暂时停止了争吵一起哄孩子。马修以为,事情过了就过了,夫妻之间哪有不吵架的到了,一个锅里搅马勺磕磕碰碰是难免的事。然而,没想到几天后,他收到了一份来自本地警局妇女儿童保护保护办公室的传票,让他在指定日期前往警局接受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