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 | 旧法 | 新法 |
股东人数 | 5-15 | <15 |
股东要求 | 多数为菲律宾居民 | 不强制 |
_ | 旧法 | 新法 |
默认期限 | 最长 50 年 | 永久,可选择“固定期限” |
到期措施 | 到期未延期 即解散 | 到期后可随时申请恢复,恢复后默认永久存续 |
_ | 旧法 | 新法 |
最低资本 | 至少₱5,000,并有25%认购、25%实缴要求 | 股份公司无最低资本要求 |
行业例外 | 仅少数行业有特殊要求 | 特别行业法规另有限制 |
_ | 旧法 | 新法 |
章程内容 | 必须写明营业期限、公司目的、股东信息等 | 内容更简化,可加入仲裁条款 |
提交方式 | _ | 允许电子提交 |
_ | 旧法 | 新法 |
名称要求 | 只要不与现有公司名称“相同或相似”即可 | 就算加“Corporation”“Inc.” 等词,若核心名称相似(如 “ABC Corp” 和 “ABC Inc.”),仍算 “不区分” |
违规处理 | 仅拒绝 注册 | 证券交易委员会 (SEC) 可责令立即改名 |
_ | 旧法 | 新法 |
短期 未开业 | 两年内未开业,直接解散 | 无明确规定 |
长期停业 | 五年连续停业,吊销执照 | SEC可将公司列为“失效状态”,并给予两年整改机会,逾期仍不营运才吊销执照 |
_ | 旧法 | 新法 |
任期时间 | 任期1年,需年年改选 | 可继续任职,直到继任者当选并合格 |
投票方式 | 仅现场投票或书面委托 | 允许远程投票、电子选举 |
_ | 旧法 | 新法 |
高管资格 | 公司秘书必须是菲律宾公民 | 秘书仍须为菲律宾公民;财务主管需为居民 |
公众利益公司 | _ | 增加合规官 (Compliance Officer) |
_ | 旧法 | 新法 |
报告内容 | 选举结果 | 除了结果,还必须上报股东持股情况 |
选举日期 | _ | 若未按期举行选举,也要报备,SEC甚至可直接下令召开选举 |
_ | 旧法 | 新法 |
董事空缺 | 剩余董事多数投票或股东重选 | 新增 “Emergency Board” |
空缺补选 | 无明确时间 | 45天内补选 |
欢迎光临 菲华论坛 (https://bbs.phhua.com/) | Powered by Discuz! X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