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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粉丝咨询: 
 “我自己生产了一批电子烟,当小礼物不盈利的情况下发放出去看看市场反馈,可以吗?”
 
 
   
 律师意见:
 
 当然不可以!
 
 电子烟的销售和分销均受菲律宾食品和药物管理局监管。 菲律宾食品和药物管理局,也就是大家熟知的FDA,FDA对电子尼古丁和非尼古丁输送系统(包括电子烟)的生产、进口、销售、包装、广告和分销进行监管,且所有从事相关工作的企业均应获得 FDA 的经营许可证才可以进行活动。
 
 同样,菲律宾的法律也规定所有从事蒸气产品和产品的制造、分销、进口、出口、零售和销售(包括在线销售或分销)的企业 /或 HTP 在参与上述活动之前,应首先从 FDA 获得操作许可证,也就是(LTO),电子烟属于蒸汽产品,该法条同样适用于电子烟。
 
 所以在获得销售电子烟所需的许可证之前,不论是在超市或任何地点分销电子烟,是否盈利,都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者可能会被刑拘!
 
 那么要取得什么认证后
 
 才能算完全合法合规呢?
 
 
 首先得有菲律宾主体 股份公司或 个体户即Philippines Entity - DTI or SEC
 
 BOC-import permit 进口证
 
 DTI- BPS registration as an importer  贸工部进口商认证
 
 DTI-ICC 贸工部产品认证
 
 BIR - Permit to Operate 税务局运营许可证
 
 BIR- Product to registration 税务局产品认证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您的电子烟产品成分里面有尼古丁还需要申请:
 
 
 FDA -LTO :食品药监局 公司运营许可
 
 FDA-CPR:食品药监局 产品认证
 
 有了上述文件才能算是完全合法合规,您就可以安心售卖您自己的产品
 
 看到这里也许会有小伙伴想要铤而走险,小编提醒您:
 
 合法合规的经营能够让您的事业更加平稳的运行,才能为您规避掉更多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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