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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护照补发 
一、适用情形 
  中国公民所持普通护照遗失、被盗或因损毁而影响正常使用的,可申请补发。 
  二、所需材料 
  (一)如实、完整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 
  (二)照片2张; 
  (三)护照复印件(如有),或其它证明申请人中国国籍和身份的材料,如户口本、身份证或出生公证等复印件(如有);护照损毁的提交损毁的护照及复印件;   
  (四)在菲律宾合法居留证件、签证(如有),如ACR I-Card等原件及复印件;   
  (五)护照遗失、被盗或损毁情况书面说明。内容包括:个人情况,旅居前后经历,在当地居留身份,护照遗失、被盗或损毁地点、经过,护照签发机关、签发时间、护照号码及有效期,家庭住址及联系方式等。   
  三、办理时间及费用   
  (一)办理时间:15个工作日;遇需与原发照机关核实的,需等待答复后发照。   
  (二)费用:1400比索。   
  四、注意事项   
  (一)护照办妥一年后未取证者,证件将被作废销毁,并将可能影响申请人下次证件申请;   
  (二)办理补发新照申请后,原护照将被宣布作废,即使找回也不能继续使用,应尽快送交使、领馆注销;持被宣布作废护照入境,可能会被拒绝入境或被处以罚款等处罚;   
  (三)护照遗失急需回国或旅行的,可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详见临时出国人员遗失护照办理旅行证); 
  (四)申请人需本人亲自申办。 
(五)16岁以下人员办理护照,如父、母未陪同,需提交父、母的同意书、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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