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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讨论] 朋友借款给我,后来朋友说不用还了,我们之间还需要履行什么手续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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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5 09:41:14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ade7788 于 2020-10-5 10:35 编辑

法律咨询:我从一个好朋友那里获得了一笔书面贷款,该笔贷款将于上个月偿还。虽然我很不好意思,但我还是鼓起勇气向他申请延期,因为我必须先付我孩子上学的报名费。我朋友说我不用再去想它了,因为它只是6000比索而已,所以就不用还了。这是否意味着我不再有法律责任偿还贷款?我们需要签署某种协议吗?

案例剖析: 你提到你和你的朋友签订了一份书面贷款合同。一般来说,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义务。这些义务在他们之间具有法律效力,应真诚遵守(第1157条与菲律宾新民法典第1159条有关)。  然而,合同可以因付款或履行、到期物的损失、债务的宽恕或免除、债权人和债务人权利的合并、赔偿和债务更替而解除(同上第1231条)。  在你和我们分享的情况下,可以推断你的朋友免除了你的债务。  但是,必须有一个明确的证据表明你接受了这样的免除债务,这样你就不必再为你从他那里借来的钱承担法律责任,而且同样的情况也要以书面形式反映出来。这符合我国新民法典的有关规定:“1270 宽恕或免除基本上是无偿的,需要债务人接受。可以明示也可以默认,应遵守管理非正式捐赠的规则。此外,明示宽恕应符合捐赠形式。”  “745 受赠人必须亲自接受捐赠,或者通过具有特别权力的人或者具有一般和充分权力的人接受捐赠,否则,捐赠无效。  “746 接受必须在捐赠人和受赠人生前作出。”  “748 动产的捐赠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  捐赠的个人财产价值超过五千比索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捐赠和接受,否则,捐赠无效。”  我们希望能回答你的问题。请注意,此建议仅基于您所叙述的事实以及我们对这些事实的剖析。当其他事实被改变时,我们的意见可能会有所不同最后感谢大家对花椒姐长期以来的支持,如果想了解更多菲律宾的法律剖析案例可以关注"菲律宾花椒姐"公众号。人们通常会发现,法律就是这样一种的网,触犯法律的人,小的可以穿网而过,大的可以破网而出,只有中等的才会坠入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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