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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比基尼选美伤风败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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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8 18:09: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最近菲律宾强打观光,对许多事情似乎都过於紧张了,
像今年六月菲律宾18岁的女孩沙拉对南海议题就相当有独特看法,
荣豋选美皇后耶^^




为维护善良风俗,菲律宾中部观光大城宿雾市(Cebu)最近通过新规定,在今後举办的选美赛,佳丽们都不得穿比基尼泳装亮相。

宿雾市市政府反猥亵委员会在1份决议中说,「选美佳丽不宜在现场观众眼前,穿着两截式泳装登台」。

决议说明,选美赛主办单位应以运动装取代泳装,展现佳丽们健康丶阳光的一面,宿雾市的所有类似比赛,从宿雾小姐选拔,到村庄庆典时的变性人选美丶健美先生选拔等,都将受到这项新措施的规范。

除了禁穿比基尼泳装之外,反猥亵委员会还进一步订出佳丽穿着的「3不」政策:不透明丶不湿身丶不凸显轮廓。

反猥亵委员会已发函给市内80名里长,要求他们监督选美赛的进行,协助推动善良风俗。但决议也称,新措施可视个别情况做弹性调整,比如说选美赛是在游泳池畔或是海滩举行,就不受此限。

宿雾市民众对於新措施反应不一,有赞同的民众认为,这将有助减轻女性被物化的情况,但也有民众认为,穿泳装上台谈不上伤风败俗,市府当局似乎矫枉过正。


菲律宾华人电报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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