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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ade7788 于 2020-12-2 03:27 编辑
众议院昨天以204票赞成、7票反对、3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一项法案,该法案禁止私营机构签订劳务外判合同(labor-only contracting)。一些众议员说,这项法案不会完全禁止菲国的这种“滥用”劳务外判合同行为。第7036号众议院法案旨在禁止劳务外判合同,它定义了劳务外判合同存在以下情况:——承包商在工具、设备、机械、工作场所和其他方面没有大量的资本或投资——承包商无法控制工人完成工作的方法——承包商招募的工人从事与雇主主要业务有直接关系和必要的活动法案还禁止固定期限雇用,但菲外劳、在试用期的工人、不超过6个月的临时代工、项目雇员和季节性雇员除外。法案规定,临时代工、项目和季节性职员的权益应与正式职工持平。众议员卡斯特洛表示,这项规定实际上给了劳务外判一个“合法保护”。他在反对法案时说:“政府公司把‘情人节’、‘返校季’等人为节日合法化,作为不聘用正式员工的藉口,这有什么公平可言呢?”卡斯特洛和其他左派众议员还指出,法案改变正职工人的定义,从“通常是必要或可取的人”改为“与一个业务直接相关和必要的人”是不利于外判工人被正规化的希望。众议员布洛萨斯说:“参数上的小改变实际上会产生深远的影响,并使数百万外判劳务工人的转正希望破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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