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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
我唯一的女儿嫁给了一个军人。经过一年多的婚姻,我的女儿发现她的丈夫以前曾与另一个省的另一个女人结婚,他以前曾在那里工作。当她获得了他先前的婚姻记录时,便能够确认这一点。我的女儿被毁了。由于被欺骗而生气,她提到她想对他提起重婚诉讼。一位朋友告诉她,她可能仅是第二任妻子,因此可能无法认定重婚。但是,另一个朋友告诉她,由于她不知道丈夫的初婚,她仍然可以提起诉讼。我和我的女儿想知道现在这个情况是否可以提出重婚案?
案例剖析:根据菲律宾修订的《刑法》,如果在合法解除前一段婚姻之前,或者在根据《美国刑法》作出的判决宣布配偶死亡之前缔结了第二次或以后的婚姻,即构成重婚罪。(第349条)重婚的要素取决于是否:犯罪者已合法结婚;婚姻尚未依法解除;违法者再婚;随后的婚姻具有有效婚姻的所有基本条件。(LeonorBoado,《刑法典》修订案注释和案例,2008年) 换句话说,重婚是指尽管有先前的婚姻但仍参加新婚姻的人所犯的罪行。通常,只要先前的婚姻没有通过司法声明或死亡而合法终止,已婚者就不能合法缔结第二次婚姻。缔结这种婚姻的配偶可能因重婚而受到起诉。 在您女儿的情况下,丈夫与她的第二次婚姻是重婚的理由。关于您女儿本人是否可以提出重婚的刑事诉讼,最高法院裁定: “已经确定,在重婚中,根据情况,第一配偶和第二配偶都可能是被冒犯的一方。”(加西亚(Garcia)与上诉法院(CoursofAppeals),GR119063,1997年1月27日,波恩特(Ponente):首席大法官希拉里奥·戴维德(HilarioDavideJr.)。 考虑到这种引用的判例,您女儿作为第二任妻子的身份并不妨碍她对丈夫提出重婚指控。作为被冒犯的一方,她可以对自己丈夫的重婚提出刑事诉讼。但是,重要的是要表明她没有事先知道丈夫结婚时已经结婚的信息。 希望我们能够回答您的问题。该建议仅基于您叙述的事实以及我们对此的剖析。当其他事实发生变化时,我们的观点可能会有所不同。
By: 菲律宾花椒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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