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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讨论] 通过宣布配偶死亡,达到快速脱离婚姻目的的利与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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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12 15:50:49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ade7788 于 2021-3-12 16:24 编辑

法律咨询:
  有人告诉我,取消婚姻的最简单方法是提起诉讼,宣布我的丈夫已死亡。与废止相比,这样可以在更短的时间内解决问题并再婚。这样做是否可行?我希望此问题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解决,我在考虑提出此措施。

案例剖析:  根据菲律宾法律,一个人在法庭上提出,配偶或其他人已经死亡,必须有充分的理由证明该人已经死亡。从您的叙述中可以很清楚地看出,您的配偶没有真正死亡。你只是想通过法院裁决与丈夫切断婚姻关系。  根据法律,当配偶缺席并且四年没有任何消息,并且在场的配偶真正相信其配偶已经死亡时,在场的配偶可以提出宣布死亡的请愿书。如果配偶失踪或失踪是在危险情况下发生的,例如沉没船舶,两年的时间就足够了。  但宣布缺席的配偶假定死亡的判定,不会取消有效婚姻或宣布无效婚姻。法院宣布您丈夫已死亡的法律效力类似于您丈夫实际去世时的效力。您的婚姻仍然有效,只是说婚姻因一方当事人的推定死亡而终止。  因此,如果在过渡期内您宣布配偶去世后又与另一个男人结婚,随后您的第一任配偶又重新出现,则您的第二次婚姻将事实上终止,并且您先前的婚姻得以恢复。请注意,此建议仅基于您叙述的事实以及我们对此的剖析。当其他事实发生变化时,我们的观点可能会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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