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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里伦促法官允许黎利玛保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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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0-11 12:59:53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德里伦促法官允许黎利玛保释



  【世界日报】前参议院议长德里伦(Franklin Drilon)呼吁审理前参议员黎利玛(Leila de Lima)案件的法官“重新审视证据”,并考虑给予黎利玛保释。 

 德里伦是前总统高莉·亚谨诺(Cory Aquino)和蓝慕斯(Fidel V. Ramos)执政时期的司法部长,他是在黎利玛在菲国警拘留中心内被一名亚布沙耶夫恐怖组织成员短暂挟持为人质的第二天提出上述的呼吁。 

 德里伦表示,上周日发生的劫持事件是“令人遗憾的”。 

 德里伦在参议院新“肖像长廊”揭幕仪式期间接受采访时表示,现在是法院准予黎利玛保释的时候了,因为针对她的毒品案的主要证人已经撤回了他的证词,“我会敦促法院批准参议员黎利玛保释。请记住,只有当有罪的证据充分时,保释才会被拒绝。在这种特殊案件中,主要证人已经撤回其陈述。由此,你可以理直气壮地断言,有罪的证据并不充分,因此有必要准予保释,以便让参议员黎利玛暂时获得自由。” 

 他说:“保释问题由法官自行决定,因此我们会要求法官重新审视有关证据。”  

德里伦称,如果审理黎利玛案件的法官认为不宜准予她保释,则应该考虑允许黎利玛软禁。他说:“对于其他囚犯,我们不是听说有所谓允许住院拘留吗?同样的,此案的法律问题是她应该被拘留在哪里?这是法官的权力和特权。如果法官认为黎利玛不应该被保释,她可以指示将黎利玛拘留在其他地方,包括她的住屋。” 

 他指出,另一个选择是将黎利玛置于另一名公民的监护之下,“因为根据法院规则,即使是承认将被拘留者置于负责任的公民的监护之下的自由,也是允许的……在这个特殊案件中,已经有两名证人撤回其陈述,因此依我看来,有罪证据的标准已经不再满足,因此可以准予黎利玛保释。”  

德里伦认为,至于上周日发生的事件,像黎利玛这样的囚犯和劫持她为人质的囚犯混合关在一个楼房之举也值得对该设施的政策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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