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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劳工暨就业部周二说,最近批准的国家首都区民间劳工,每工最低工资调升菲币四十元,将如期实施,虽然劳工联盟为此提出上诉。
劳工部援引全国工资暨生产委员会的话说,国家首都区,地区三界工资暨生产委员会所批准的工资调整,仍然将于今年七月十六日开始生效,虽然劳工联盟已向有关当局提出上诉。
以下的单位联合于今年七月三日提出上诉:爱国暨真正劳工组织联盟,全国发展劳工联盟,电讯暨服务工会督导组织,马尼拉海湾劳工统一力量,以及其联盟的劳工组织。
第NCR 24号工资令系于今年六月二十二日颁布,规定每日最低工资(大岷区)调整菲币四十元,这使国家首都区的每天最低工资从菲币五百七十元增至六百一十元,这适用于非农业界,至于农业阶层,每天最低工资从菲币五百卅三元增至菲币五百七十三元,这也适用于服务业与零售商店雇用十五名或十五人以下雇员者,以及制造业其正规劳工为在十人以下者,全国工资暨生产署印证其于二0二三年六月廿七日所颁布的工资令,并授权其于六月三十日公布,该工资令将于正式公布之日期起的十五天后,即七月十五日开始实施。(J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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