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关于日前引爆菲律宾社会并倍受全世界华人关注的矿业大亨施振忠(Joseph C. Sy)伪造菲律宾身份一案,大马尼拉塔吉格市地方审判法院(Taguig City Regional Trial Court)生效判决已裁定其人是菲律宾公民,并指菲律宾移民局(Bureau of Immigration)对他的拘留是非法的——但移民局官员仍然拒绝放人。
参议员丽莎·洪蒂维罗斯在国会听证会上将施振忠的多个中菲身份扒了个底儿掉
“塔吉格市地方审判法院已经明确表示:施振忠是菲律宾公民,拘留他没有法律依据,”施震中的律师卡拉·桑塔玛丽亚-塞尼亚(Carla E. Santamaria-Seña)和丹尼斯·马纳洛(Dennis P. Manalo)在一份声明中表示。
施振忠于8月21日在尼诺·阿基诺国际机场(Ninoy Aquino International Airport)被捕后,一直被拘留在巴贡迪瓦营(Camp Bagong Diwa,大马尼拉警方总部,也有若干其他机构办公场所)。他目前被关押在菲律宾移民局位于巴贡迪瓦营的拘留所,移民局正在着手启动驱逐出境程序。
施振忠的律师表示,这位上市公司——环球镍业(Global Ferronickel Holdings, Inc)所有者的菲律宾国籍已得到确认,多个政府机构——包括移民局本身、司法部(Department of Justice)、证券交易委员会(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总统办公室(Office of the President)和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在先前的诉讼程序中都确认了他的菲律宾国籍。
法院还援引了“菲律宾政府诉哈普斯案”(Republic v. Harp chase)的判决,该判决裁定,一旦移民局和司法部确认某人为菲律宾人,就必须保护其免遭驱逐出境。塔吉格法院确认,的案件完全符合这一原则,移民局必须遵守其先前两项确认施振忠菲律宾国籍的裁决。
“在权衡证据时,法院认为,施先生的出生证明(Birth Certificate)和菲律宾护照比移民局的外国人登记证(Alien Certificate of Registration)更具决定性。法院指出,外国人登记卡并非具有真实性推定的公共文件,不能取代公民身份的主要证明。” 施先生的法律团队表示。“移民局仅依赖生物特征识别证明,缺乏指纹记录或可靠佐证,这被认定严重不足。”
我们在前文“有实力才不会在风雨飘摇的年代成为牺牲品”——从张侨伟家族的菲律宾身份说起提到,在遥远的1991年,参议员张侨伟(Win Gachalian)之父、塑料大亨张伟廉(William Tiu Gatchalian)同样因相同的原因被移民局拘留,但他将官司打到最高法院后,忠于获准保释,并最终赢得了官司,从而一大家子最终能够名正言顺地当菲律宾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