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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讨论] 在菲律宾购买土地时,尽量别买低洼的土地,原因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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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19 14:07:20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ade7788 于 2020-10-19 14:39 编辑

法律咨询:

我是华人,我在一个小村庄拥有一所住宅。我房子左右两侧的宅基地都很高,所以每当下雨,我的房子就会变成一个水池。在2015年,我开始建造我的房子,但当时不知道未来会有什么问题。大约过了10天时间,我才意识到:每当下雨,两边的水就会涌进我的房子里,并积聚在我的车库和一楼的客厅里。所以,我咨询了我的建筑师和工程师,他们建议我在两边建一道墙,把水挡在外面。后来,我的两个邻居和我发生了争执,因为我建的墙造成雨水流向他们家。有相关的法律吗?


案例剖析:
财产所有人拥有使用、控制和占有自己财产的专属权利。然而,这种权利可能仍然是菲律宾新民法典(NCC)规定的法定地役权的主体。
  法定地役权是指在地役权的标题中具体列举的那些权利,具有加重某人使用、控制和占有特定财产的权利的效力,即:
634 法律规定的地役权的目的是公共使用或私人利益。
  636 法律为私人利益或私人使用而设立的地役权应受本规定的管辖,但不影响有关一般福利或地方法律和条例。

  这些地役权可以在法律不禁止或第三人未受损害的情况下,经利害关系方同意予以修改。(551a)

  有针对性的是,根据NCC第637条的规定,较低地产的所有者必须接受水,这些水自然地从较高的地产(如雨水)下降。因此,较低地产的所有者也有义务不建造可能阻碍水从较高地产的自然流动或下降的工程。
NCC第637条规定:“637 较低的地产有义务接受自然而不受人类干预的水,以及他们携带的石头或泥土。
  较低地产的业主不能建造妨碍地役权的工程;较高产业的业主也不能建造会增加负担的工程。”

  从前面的法规来看,很明显,你建造的墙体工程,这确实妨碍了更高阶层的地役权。如果你的雨水问题没有结构性的解决办法,法律规定你不能保留这堵墙,因为它将侵犯你的邻居享有雨水流动地役权的权利。

  我们认为有必要指出,这一意见完全基于你所叙述的事实和我们对此的剖析。当事实被改变时,意见可能会有所不同。我们希望能在这件事上对你有所启发。

菲律宾华人电报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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