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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讨论] 更正|菲籍妻子带中国籍丈夫和子女免签入境:BB章的真正适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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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 小时前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亲爱的读者朋友:

在之前的文章中,我们曾遇过一个实际咨询案例,并据此写到 菲律宾籍妻子可以携带中国籍丈夫和中国籍子女,以 Balikbayan Privilege(BB 章或菲归侨特权)免签入境菲律宾。

这里我们必须向大家 郑重致歉:
经过进一步调查和比对官方规定,我们发现该案例存在误解。事实上,那位中国籍丈夫并非普通中国公民,他的母亲是菲律宾籍华裔,他有PSA出生证并长期在中国生活,但其实他是属于前菲律宾公民(former Filipino);孩子同样因母亲是菲律宾人,属于 natural-born Filipino(自然出生菲律宾人)。

换句话说,他们之所以能够顺利获得 BB 章,是因为 他们自身具备菲律宾血统/国籍背景,而不是单纯作为菲律宾籍妻子的“中国籍直系亲属”享有的权利。

因此,我们对之前文章中可能给大家带来的误导表示诚挚歉意,并在此澄清:中国籍配偶和子女并不能直接依赖菲律宾籍妻子的身份获取 BB 章,除非他们本身就是中菲混血、拥有菲律宾血统,从而符合 Balikbayan 的资格。



一、Balikbayan Privilege 的规则



    主体:Balikbayan 本人(菲律宾公民、海外劳工、或前菲律宾公民)。

    随行:其配偶与未成年子女,但必须是EO 408免签国护照持有人。

    不在 EO 408 免签国的护照(如中国护照),不享有此特权。



二、常见身份与 BB Privilege 对照表

家庭成员身份是否享有BB权 依据/说明
菲律宾籍妻子/丈夫✅ 有持菲律宾护照,可直接作为 Balikbayan 入境
纯中国籍丈夫/妻子(无菲律宾血统)❌ 无中国护照不在 EO 408 名单,需提前申请 9(a) 签证
中菲混血丈夫/妻子并持中国护照✅ 有属于 former Filipino,本身具备 Balikbayan 身份
中菲混血子女并持中国护照✅ 有出生即为 natural-born Filipino,可申请 Recognition/RA 9225




三、结论与提醒



    菲律宾籍配偶:✅ 无限制,可以直接入境。

    外国籍配偶/子女:


      如果护照国籍在 EO 408 内 → 可以随行免签一年;

      如果是中国护照(非 EO 408 国籍) → ❌ 不享有 BB privilege,需要提前申请签证。

    唯一的例外是:配偶/子女本身有菲律宾血统(former Filipino 或 natural-born Filipino),他们可以 凭自身身份获得 BB privilege。


温馨提示
Balikbayan Privilege 不是所有外国配偶与子女的万能免签。如果外籍家属是中国籍,除非他们本身有菲律宾血统,否则必须提前申请签证,不能依赖入境口岸盖 BB 章。

(完)
菲律宾华人电报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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