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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院一致票通过法案 授弃婴天生菲人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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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6 09:11:09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ade7788 于 2020-10-6 09:29 编辑

本报讯:众议院昨天一致通过一项法案,旨在为那些不知父母是谁或出生在菲律宾的情况不明的弃婴或孩子授予天生菲人身份。第7679号众议院法案第4节规定,“无论出生时的地位或环境如何,弃婴都是天生菲人。”该法案还指出,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婴儿的父母是外国人,否则在任何诉讼程序之前,不能对婴儿的出生地位提出争议。众议院儿童福利委员会主席众议员罗麻地斯说,该法案在众议院的通过是“纠正对被遗弃菲儿童的不公正的关键一步”。如果该法案通过,所有的弃儿,包括那些在该法案颁布之前出生的,都将有权获得出生证明,而不是弃儿证明。罗麻地斯说:“弃婴没有获得出生证明的事实,给他们的一生留下了耻辱,甚至造成了歧视,特别是在入学登记、申请工作、甚至在申请护照,需要出生证明的情况下。”在儿童被登记为弃儿前,社会福利部要在捡获者或任何有关人士提交誓章后15天内,找出其真正的父母。如果社会福利部未能找到弃婴的父母,它将会填写申请登记的表格,并向地方民事登记办事处提交该申请,而地方民事登记办事处将发出弃婴的出生证明。申请弃儿出生证明时,应提交发现者的书面证明、描笼涯长官或警察的证明、社会福利部或其认可的儿童照顾中心或持牌和认可的社会福利部当局的报告。该提案还试图惩罚那些就一名儿童的弃婴身份发表贬损言论的人,处以5万至10万披索的罚款或1个月至1年的监禁。与此同时,歧视弃儿会被处以20万到1百万披索的罚款,或者一个月到一年的监禁。该法案反映了2016年大理院的一项与参议员格丽丝.傅有关的裁决,该裁决判定弃婴是天生公民。参议员格丽丝.傅就是一个弃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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