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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讨论] 马尼拉湾的夕阳:(4) “幸存者”不会一直幸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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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12 21:16: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ade7788 于 2020-10-12 21:59 编辑


马尼拉湾的夕阳:(4) “幸存者”不会一直幸运w1.jpg

菲律宾警察在执行宵禁

在马尼拉封城最严格的时候,经常有人问我:“现在还宵禁吗?”,“宵禁时间是几点啊?”,“现在出门要通行证吗?”,“跨市可以通过吗?”,“我想去度假村,现在外省的度假村开门了吗?”……

这些问题本来无可厚非,因为网络交流的及时性与便捷性,很多人对关乎自己生活的新闻资讯再也没兴趣关注,遇到相关问题就喜欢扔给别人,让别人给他们答疑解惑。

收到这些问题,我一般都是把相关新闻链接发给对方,让对方予以参考,并且唠叨两句“现在疫情太严重,少聚餐,少出去玩”之类的废话。

马尼拉湾的夕阳:(4) “幸存者”不会一直幸运w2.jpg

马尼拉宵禁时的检查站

但是我发现一个很有趣的现象:

如果这些问题是在聊天群里问的,就会有一些非常自信的人跳出来“科普”自己的经验,并以自己的“正确答案”或“光荣事迹”为执行标准,告诉别人:

“宵禁不存在的,根本没人管”;

“我们喝酒到很晚才回家,一路上都没人查”;

“我凌晨几点还去快餐店买宵夜,一点事都没”;

“我前两天还开车去xx地方玩,根本没人管”;

......

有人是真敢说,有人就真敢信,真把别人的“成功经验”当标准,对于其他人的劝告和提醒就懒得搭理了。

有时候我看不下去,会出来“抬杠”两句,问他们“既然你们说宵禁不存在,既然你们说跨省乱跑没事,要不你们留个电话,如果那些听了你们指导的人被抓了,你们帮忙解决呗?”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这些科普“成功经验”时自信满满的人,当你让他为自己说的话负责时,他们都会躲的远远的。

。。。。。。

在马尼拉封城最严格的时候,宵禁时间为晚上8点至早上5点,这是政府发布的通知,各大新闻平台也都有推送,只要关注几个新闻公众号就能看到。

政府的规定写的很生硬,但大概意思是:宵禁之后除非有紧急情况(疾病、火灾、突发的刑事案件等),否则一律禁止外出。只有执法部门、应急救援部门、安保行业的工作人员不受此限制。

在马尼拉的隔离等级降低后,宵禁时间改为晚上10点至早上5点,但宵禁后的政策仍没变,依然是禁止普通人随意出门,被执法人员查到将遭受处罚。

马尼拉湾的夕阳:(4) “幸存者”不会一直幸运w3.jpg

违反宵禁令被捕的人

这个规定很清晰直观,大部分人都能理解—— 我们不是医生,不是消防员,不是守夜的巡逻队员或者值夜班的保安,更不是军人或警察,那么晚上宵禁之后老老实实待在家就对了。

但是总有人视规则为废纸,在封城的时候偏要出去兜风度假,在宵禁的时候偏要去喝酒聚餐,疫情在他们那里好像不存在一样。

这些耐不住寂寞的人其实算不得胆大,更不是不怕死,只是侥幸心理比较严重,总觉得自己不会“中招”,总觉得自己不会被执法人员逮到,总觉得自己是幸运儿。

这些人自己瞎折腾乱跑就算了,还非常自信的给别人传授经验,言之凿凿“宵禁不存在”,“跨省乱跑不需要通行证”。

这很像是一种统计学概念—— 幸存者偏差。

幸存者偏差指的是当前所获得的资讯,如果仅来自于幸存者时,此资讯可能会与实际情况存在偏差。

因为自己宵禁时外出没被抓到,就能得出一个“宵禁都是假的,晚上根本没人管”的概念。因为自己跨省乱跑时没遇到检查,就得出一个“跨省乱跑没事,现在不需要通行证”的结论。

因为自己违反规定却没受到处罚,所以就告诉别人可以这样做,这就是幸存者偏差。

那些被抓到后交“罚款”、蹲牢房、办保释、四处找人找关系的,就不是“幸存者”了,而是“落难者”。“落难者”都觉得丢人,觉得不好意思,就不会把这些“落难史”轻易拿来向别人展示。

所以我们常看到“幸存者”的自信言论,看不到“落难者”的郁闷表达。“幸存者”们互相交流,看到的全是成功样本,偏差感就越来越强烈。

。。。。。。

从马尼拉实施宵禁到现在,我没少在深夜接到中国人的电话或微信语音,这些人有些算是朋友,有些是朋友的朋友,有些只是一面之缘加个微信,但他们的深夜来电几乎都是因为违反宵禁被抓,然后慌了、怕了、着急了,就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打电话要帮忙。

这种时候我不会抱怨一通“为什么你们深夜要乱跑”之类的废话,但我也不会联系相熟的警察来处理这种破事。

我只会帮忙在电话里做一下口头翻译,并给出一些建议,比如不要轻易塞钱,不要和执法人员发生肢体冲突,不要用言语或动作去激怒对方等。

然后告诉对方:“如果你被逮捕了,我可以介绍律师给你办理保释。”

这些事情的后续也都大同小异,只要不和执法人员发生冲突,一般都是“罚款”完事。

马尼拉湾的夕阳:(4) “幸存者”不会一直幸运w4.jpg

执行宵禁的警察

有被“罚”500P的;也有被“罚”上万P的;有在僻静的大街上被“罚”的;也有在警车里被“罚”的;还有被拉回警局后恐吓一番,然后被“罚”的,这种往往被“罚”的最多。

当然,这个“罚款”肯定是没有收据的,也不会有任何官方记录。

这更像是一次“交易”,而不是“处罚”,并且这种“交易”的对象,往往都是违反规定的人。

但并不是所有违反规定的人都是主观故意的,有时候违反规定也是无意的,比如下面这个案例。

马尼拉湾的夕阳:(4) “幸存者”不会一直幸运w5.jpg

这个事情就发生上周,严格来说,他并不是故意违反宵禁令的。

在宵禁之前1小时左右,他和朋友就往家里赶,但在一个高架桥下,他们的车辆被交警先拦住敲诈了一次,因为不愿意纵容交警的贪欲,他们没有选择直接“花钱买路”,而是和交警争论了很久,直到最后交警放行时,已经接近宵禁时间了。

马尼拉湾的夕阳:(4) “幸存者”不会一直幸运w6.jpg

当他到达小区门口时,已经过了宵禁时间,巡逻的PNP警察正好路过他所住的小区门口,以他违反宵禁令为由,当场将他拦下。

因为现在一些执法人员会引诱中国人给钱,然后以【贿赂执法人员】的名义逮捕中国人,所以他虽然知道违反宵禁令了,也不敢轻易塞钱,只能乖乖认罚。

然而拦住他去路的PNP警察既不说要钱,也不说逮捕他,只是堵着他的路,一直重复着说“你违反了宵禁令,现在这个时间你不能在外面。”

即便这个中国人解释说自己刚刚被交警拦住敲诈,耽误了一些时间,所以才导致违反了宵禁令,但是PNP警察依然不买账,依然拦着不放人。

他无奈的说“我违反宵禁了我知道,无论我如何解释,你们也不会放过我,那你现在逮捕我吧,我跟你们走。”

然而PNP警察却说“我们不会逮捕你,但是你违反了宵禁令,必须接受处罚。”

听到这句话,所有中国人都明白他是想要钱,但是现在不敢直接给啊,万一刚把钱拿出来,对方以【贿赂执法人员】的名义逮捕你呢?这个罪名远比违反宵禁要严重。

这时候小区物业人员和保安看到门口的异常情况,过来解围,在小区保安和PNP警察一番菲语沟通后,保安示意中国人给点钱就可以,中国人给了1000P之后,事情才算结束。

这个案例其实很有代表性:即便你不是故意违反宵禁令的,但是宵禁后你在大街上被警察遇到了,也毫无理由可讲,依然要接受处罚。

此时如果警察想抓你,你就必须被带走。如果警察想要钱,他如果不明说,你塞钱给他就有坐牢的风险。但你如果不给钱,到最后警察如果不耐烦了,倒霉的还是你。

在马尼拉能让中国人倒霉的事情有很多,我的经验就是尽可能不要违反规定,当我们没做错的时候,可以理直气壮的采用各种维权手段,但如果我们先做错了,就只能乖乖受罚,毫无办法。

幸存者偏差或许是幸运产生的,但这种偏差并不会一直带来幸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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