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查看: 2100|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商业相关] 朋友拿土地产权证作担保向我借款,朋友不能还款后,该怎么办?

[复制链接]

176

主题

176

帖子

75

菲华币

菲华卫士

Rank: 2

积分
176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0-11-25 18:00:23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法律咨询:我借给一个朋友20万比索,他把达沃市一块2000平方米土地的原始产权证给了我,作为担保物。他应该在六个月后归还20万比索,那时我也必须把OCT还给他。然而,两年过去了,我终于意识到我的朋友永远不会还我钱了。我另一个朋友指示我,让我和我的朋友签署一份买卖契约,这样就可以交给达沃市的契约登记处,把产权证更改成我的名字。正如预期的那样,我的朋友不想签署这个买卖契约。我应该怎么办?


案例剖析:在我们回答你的问题之前,最好先确定一下你和你朋友的协议的性质。根据你所提到的事实,看来你和你朋友签订的主合同是一份抵押贷款合同。看来,向您交付原始产权证书(OCT)的目的仅仅是为了保证您朋友偿还贷款,这被称为抵押贷款的附属合同。 

 因为是抵押合同,所以必须在一开始就强调,您不能将提供给您的东西作为担保立即使用。这一点从新民法典第2085条的禁止中可以清楚地看出,该条规定:  “第2085条:债权人不得将以质押、抵押方式赠与的物予以划拨或者处分。任何相反的规定都是无效的。”  

这一规定禁止债权人接管或占有以担保方式提供的物品。最高法院在配偶Edralin诉菲律宾退伍军人银行案(GRNo.168523,2011年3月9日,Ponente:副法官MarianoDelCastillo)中解释了这一点,即:  债权人在债务人未能履行其承诺的情况下,其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物,不可以启动止赎程序和公开出售。

”抵押权人取得抵押财产的所有权,只有下列情况可以:
(1)应当以抵押物的方式抵押,以支付主债务,
(2)应当规定在约定期限内未清偿主债务的,债权人自动提取抵押物。  

考虑到法律和判例不允许自动占有,你仅仅要求你的朋友签署一份销售契约,就获得土地所有权的想法是不行的。然而,您可以选择止赎程序,并在公开拍卖会上出售财产,以便您可以根据上述引用的判例追讨您的朋友欠您的贷款。  

这个观点完全是基于你所叙述的事实。当事实改变时,意见可能会发生变化。我们希望能在这件事上对你有所启发。
菲律宾华人电报群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