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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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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4 11:20:08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法律咨询:

我的兄弟与他的合法妻子长期失散,他与情妇有一个孩子。他们的私生子现在已经4岁了,我的兄弟公开承认这个孩子为他的孩子,尽管监护权是他的情妇。我兄弟的情妇可以合法地要求我兄弟的抚养吗,即使他们的孩子没有我兄弟的姓氏?对于我兄弟的情妇骚扰我们的家人甚至到我们的家中制造丑闻,我们该怎么办?


案例剖析:您兄弟的私生子可以通过您兄弟的情妇要求他的支持,因为您提到您的兄弟承认孩子是他自己的孩子。承认父子关系可以用作孩子申请支持的,甚至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你兄弟的遗产。(菲律宾《家庭法》第105条和菲律宾《民法》第887条)。就您兄弟而言,只要他的亲子关系可以通过法律规定的方式证明,即使他不使用您兄弟的姓氏,他的私生子也可以要求他的支持。  根据菲律宾的《家庭法》,非婚生子女可通过在民事登记簿上出现的出生记录或在有关父母签署的公共文件或私人手写文书中作出的最终判决或亲戚证明的父子关系。《法院规则》和特别法律所允许的方法(与第175条有关的第172条)。  关于您希望对兄弟情妇提起法律诉讼的愿望,《菲律宾民法典》承认对因家庭生活受到干扰而造成的损害提起诉讼的权利,包括:  “第二十六条。每个人都应尊重邻居和其他人的尊严,个性,隐私和内心的平静。下列和类似的行为虽然可能不构成刑事犯罪,但应引起损害赔偿,预防和其他救济的诉讼因由:  “(1)xxx;  “(2)干涉或干扰他人的私人生活或家庭关系。”  该意见仅基于您叙述的事实以及我们对此的剖析。当事实发生变化时,意见可能会有所不同。希望我们能启发您。

By: 菲律宾花椒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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