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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控告人身伤害罪改为谋杀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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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21-1-4 11:36:42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法律咨询:
  我控告我们的邻居伤害了我的孩子。有没有可能把我对被告提起的诉讼从人身伤害改为后来孩子死亡的谋杀?  

案例剖析:处理你的情况的法律是修订后的《法院规则》第7节第117条:“第七节。原定无罪释放;双重危险。—如果被告被定罪或无罪开释,或者针对他的案件在没有其管辖权的法院的明确同意的情况下被驳回或以其他方式终止,则根据有效的投诉,信息或其他形式或实质足以维持定罪的正式指控在被告提出控告后,对被指控的罪行,任何企图做出相同或令人沮丧的审判,或对任何罪行的指控,对被告的定罪或无罪开释或将案件撤销,均不得再提起公诉。其中必然包含或必定包含在原投诉或信息中所指控的违法行为。  “但是,对被告的定罪不应妨碍对另一项诉讼进行起诉,该起诉必须包括在以下任何情况下在前一次申诉或提供的信息中指控的违法行为:  “(a)严重罪行是由于构成前指控的相同作为或不作为所引起的超越事实而发展的;  “在上述任何一种情况下,如果被告人全部或部分满足或服从判决,则被判犯有更严重罪名的,应记为相同。”(强调)  在您的情况下,您的孩子因受伤加重而导致的随后死亡是一个重要事实,这不会使被告遭受两次起诉。仅需要将该事实归因于被告造成的伤害。因此,可以根据上述规则将您提起的案件从人身伤害改为凶杀。  希望我们能够回答您的问题。该建议仅基于您叙述的事实以及我们对此的剖析。当其他事实发生变化时,我们的观点可能会有所不同。
By: 菲律宾花椒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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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1-1-4 14:13:15 | 只看该作者
这种真的挺难的,怎么说呢,有的人可能想发泄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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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华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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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4 14:14:10 | 只看该作者
这种没问题啊,动手之前想想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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