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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我有一个待审案件,涉及对法院惩罚支票跳票的法律BatasPambansa(BP)22的侵犯。BP22案的申诉人扬言要向市检察官办公室就开具同一张支票的事件向我提起诉讼,那可能是刑事诉讼吗?
案例剖析: 即使您已经因签发同一案件的同一支票主体而面临违反BP22的悬而未决案件,申诉人仍可能对estafa提起刑事诉讼。 在收到银行和/或收款人或持有人关于该支票因资金不足而被拒付的通知之日起三日内,该支票出票人未能将其支票所需的款项存入支票中而构成欺诈行为的证据。 伊斯塔法(Estafa)犯罪和违反BP22是两种不同的犯罪,具有不同的要素,而且必然如此。在埃斯塔法(Estafa)犯罪中,欺骗和损害赔偿是该犯罪的基本要素。对于违反支票跳票的法律,欺骗和损害赔偿的要素不是必需的。 BP22的要素是:(a)制作,签发适用于账目或价值的任何支票;(b)开票人在写支票时知道,他的银行账户中没有足够的资金用于支票的全额支付;(c)该支票随后因余额不足而被支票银行拒付,或由于没有正当理由而被拒付。 因此,即使已经在法庭上提出了违反BP22的刑事案件,申诉人仍然可以根据《刑法》第315条第2款(d)项向Estafa提出申诉,如果您有罪,您可能会在其中受到处罚,这是毫无疑问的。
希望我们能够回答您的咨询。该建议仅基于您叙述的事实以及我们对此的剖析。当其他事实发生变化时,我们的观点可能会有所不同。
By:菲律宾花椒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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