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咨询:
我三年前和外国丈夫在一家商场偶遇,10天后我们就结婚了,两年前,在生下我们的儿子后,我的丈夫离开并抛弃了我和孩子。我们一直两地分居,我不知道他现在在哪里,但有人告诉我他有另一个家庭和一个孩子。我正在想如何才能与该男子合法分居。我需要什么文件才能再次成为单身?
案例剖析: 要回答您的问题,必须讨论法律分居的目的和效果。通过法律分居令,配偶有权享有彼此分开生活的权利。但是,婚姻关系不应被终止。配偶的财产关系应被解散和清算,但有罪的配偶无权享有其财产净收益的任何份额,而该财产净收益中的份额应分给其普通子女或无辜配偶。未成年子女应由无罪配偶监护,而无罪的配偶有权通过继承的方式从丧失资格的配偶处取得财产。(菲律宾家庭法典第63条) 一方可以通过向另一方提出“法律分居起诉”来达到法律分居的目的。根据菲律宾《家庭法》第55条,以下是提起法律分居起诉书的依据: [1]针对起诉人,共同的孩子或该起诉人的孩子反复遭受身体暴力或严重虐待; [2]利用身体暴力或精神压力,迫使起诉人改变宗教或政治联系; [3]被告人企图逼迫或诱使起诉人共同的子女或起诉人的子女从事卖淫或纵容这种行为; [4]最终判决,判处被告人六年以上有期徒刑,即使赦免; [5]被告人吸毒成瘾或习惯性酗酒; [6]被告人为女同性恋或同性恋; [7]被告人在菲律宾境内或国外有存在的婚姻; [8]性不忠或性变态; [9]被告人企图侵害起诉人的生命; [10]被告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抛弃了起诉人一年以上。” 由于您的丈夫在婚礼后一年就抛弃了您,因此您可以对他提起法律分居起诉书。但是,该起诉不会使您的民事身份再次恢复为单身。即使在法院裁定合法分居的情况下,您的婚姻仍然存在,因此您仍然没有资格再婚。如果您打算再婚,则可以基于丈夫的心理上无行为能力而提出婚姻无效宣告书,这种无行为能力表现为他无法理解和履行对您的婚姻义务(菲律宾《家庭法》第36条。
By:菲律宾花椒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