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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宾劳动和就业部发布了第221号法令(DO No. 221, s. 2021),需要雇用外籍雇员的雇主,在外国人就业许可(AEP)计划下,将被要求遵循新政策。新规定将于2021年5月5日生效。
菲律宾劳动和就业部(DOLE)宣布了外国人就业许可(AEP)计划的新规定。
从2021年5月5日开始,菲律宾的雇主必须在申请AEP前至少15天在当地报纸上公布职位空缺。该出版物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职位空缺、工作描述和资历
工资范围和其他的福利
雇主姓名及地址
雇主还需要向DOLE地区办公室提交一份经过公证的宣誓书,证明没有收到该职位的申请,也没有菲律宾公民符合该职位的资格。
在菲律宾工作的外籍人士,被安排到公司的其他地区或职位时,AEP仍有效,但雇主必须在重新分配工作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劳工部备案。如果辞职后到其他公司工作,必须注销现有的AEP卡,并在新雇主和新的职位下申请新的AEP卡。
没有有效的AEP工作的外国人及其雇主,五年内不得提交AEP申请。
持过期AEP工作的外国人及其雇主五年内不得提交AEP申请。
持虚假AEP工作的外国人及其雇主将被无限期禁止提交AEP申请。
此外,如果外国公民被雇佣时没有有效的AEP,或持有假的AEP,则该外籍公民和雇主每年将被处以1万PHP的罚款。逾期递交AEP申请(如合约签订后超过10天或雇佣开始后),亦会被处以同样的罚款。
2020年3月以来,受疫情影响,工签申请效率已经有所放缓。此政策将影响AEP的出证时效,从而导致工签出签时效再次放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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