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Procedure for termination due to just causes:解聘程序
(1)首先以书面的形式递交给员工报告,详细说明终止用工原因,同时下达指令,给员工机会在指定的合理期限之内对其违规行为进行解释。
(2) 递交上述报告之后,雇主可以安排一场听证会,雇员在会上给予机会:
(a) 对自己的犯规行为进行澄清和解释
(b) 为自己的辩解提供证据
(c)反驳资方控告劳方的证据
在听证会中,雇员被给予机会进行自我的辩护,也可自愿有代表或是随行律师对其进行帮助。同时,听证会也可以作为劳资双方友好解决劳资纠纷的一种方式。
注意根据目前刚颁布的高院的法令,听证会并不是强制性的。只要给予雇员机会进行解释就可以,方式可以使提交意见书或是提供其它对自己辩护的证据。
(3) 一旦工人的聘用终止认定为合法,雇主应出示给雇员一封合同终止书面通知,其内容包括:
(a) 所有对雇员控告的各种情况都有被考虑到
(b) 有证据证明其解聘雇员是合法的
2
Authorized causes :劳方法律授权原因
1. Installation of labor saving device 安装节省成本的设备
2. Redundancy 裁员
3. Retrenchment to prevent losses 紧缩开支以减少进一步的损失
4. Closure due to serious business losses 严重业务失败公司倒闭
5. Disease 疾病
法律授权原因员工解聘
(1)在合同解除至少是30天之前,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告知员工用工合同终止。目的是事先告知员工工作的失去,这样他尽早有机会去寻找其它工作。
(2) 同时在合同解除至少是30天之前,给当地劳工部提供一份员工合同解除报告,劳工部审阅后可以:
a. 认定解聘是否合法
b. 介入调节或劳资双方的斡旋
(3) 裁员时给予员工分离费用,但是如果是雇主遭受重大商业财政损失,可以不提供分离费。
如果雇主不遵循这些程序,即使雇主有充分的理由可以解除用工,雇主仍然可能要付赔偿,如果是资方的原因赔偿为五万披索,如果是劳方的原因赔偿是三万披索。
3
Conclusion :结论
避规劳工法的关键在于做一个好雇主----至少要给予工人最基本的福利待遇,提供员工法律要求的标准的工作环境,允许工人合理的行驶他们作为工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他们自己组建团体的权利,在于劳方交涉的过程中,做到公平公正。作为老板,不能一直都靠考虑自己的商业利益,同时也需考虑劳资关系当中的人性化因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