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小编研究了一下菲律宾最高法院(SupremeCourt)1991年5月31日作出的关于移民和驱逐出境委员会(Commission on Immigrationand Deportation,)诉张伟廉(William Tiu Gatchalian)伪造身份一案的终审判决。这份判决书超过16万字,详细讲述了张伟廉获得菲律宾身份的由来,以及他与当局长达29年诉讼的全过程。因为最高法院在本案中支持了张伟廉的诉讼请求,即驳回了当局认定其菲律宾身份非法且将其及家人驱逐出境的行政裁决。
需要解释的是,移民和驱逐出境委员会是菲律宾移民局(Bureau of Immigration)最初的名称,1992年改为现名。
在世界上的绝大多数国家,最高法院的终审判决都是终局裁决。获得最高司法权力背书的张伟廉家族,包括他的妻子李华(Dee Hua T. Gatchalian)和儿子张侨伟(Sherwin"Win" Gatchalian)、张侨星(Kenneth T. Gatchalian)、张侨伦(Rexlon "Rex" Gatchalian)、张侨利(Weslie"Wes" Ting Gatchalian)等人的菲律宾身份得到了确认,终于在缠诉多年后名正言顺地做菲律宾人了。
1962年7月6日,新一届的移民局局长会议在对特别调查委员会的公民身份确认程序进行自行审查后,推翻了后者的决定,并下令撤销被告张伟廉等人的菲律宾身份。1962年7月6日还发出了一份撤销令(warrant of exclusion),声称“局长会议 1962年7月6日的决定… …现已成为最终和可执行的。”
2024年3月,晋江市市长王明元访问菲律宾时与张伟廉夫妇会面。
1990年6月7日,国家调查局(National Bureau of Investigation)代理局长写信给司法部长(Secretary of Justice),建议对张伟廉以及1962年7月6日撤销令所涵盖的其他申请人提出指控,指控其违反1940年菲律宾自治领移民法(Commonwealth Act No. 613,Immigration Act of 1940,菲律宾1946年独立前是美属菲律宾自治领,所以这项法律是由时任美国总统富兰克林·罗斯福签署,而菲律宾移民局也是根据此项法律设立的,在此之前其业务由菲律宾海关兼理)有关规定。
1990年8月1日,司法部长批准了国调局向移民局提出的调查和立即采取行动的建议。
1990年8月15日,移民局局长安德里亚·多明戈(Andrea D. Domingo)发布了一项任务命令(mission order),命令逮捕被告张伟廉。后者于1990年8月20日出现在多明戈局长面前,并在缴纳200000披索现金保证金后于同日获释。
1990年8月29日,张伟廉向马尼拉地方审判法院第29分庭(Regional Trial Court of Manila Bra.29)提交了一份调卷申请(petition for certiorari)和禁止令(prohibition)的行政案件起诉书,主审法官德拉罗萨(dela Rosa)受理该案。
2024年7月,小马科斯在张侨伟兄弟的陪同下,来到洪水仍未消退的巴伦苏埃拉市及该市临时避难中心——马来代国民高中(Malanday National High School)看望灾民。
所以,结论就是,可以讨厌张侨伟,痛恨张侨伟;但同时一定要学习张侨伟,成为张侨伟。没有政治组织力和政治实力,最起码也应该有政治保护人,否则你的菲律宾身份只能成为未来政治冲突中的标靶。当然,郭华萍这样的前车之覆也必须要引以为鉴,牢记华人三代以后再从政的铁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