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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讨论] 房产增值税新政即将实施,悬在投资者头上的达摩克里斯之剑?(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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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2 15:30: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ade7788 于 2020-11-2 16:27 编辑

上一篇文章我们谈到了SMDC为应对疫情造成的经济下滑的影响,率先开始了救市政策,详点文章链接:SMDC打响菲律宾房产市场救市第一枪,投资者该何去何从?,据美加工作的朋友说,美加房产开发商也推出了史无前例的购房优惠:5%首付即可入住现房,另外5%的首付可以分两个月支付,60个月0利息分期付款。现在购买还可以享受5%的促销折扣。

不过这不是今天文章的重点,今天的重点是介绍菲律宾房产的VAT税,也许熟悉菲律宾房产的投资人和一些机构会说,这个没什么新鲜的,买卖房产320万比索以下免税,这是菲律宾政府法律规定的。是的,这个法律规定执行一直会持续到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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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新政即将实施:

小编要提醒读者的是,这一VAT税的起税点将在2021年1月1日起,调整至200万比索。这个起税点的变化是因为出台了专门的法律规定。小编查看了即将执行的增值税新规,大概翻译整理如下:

菲律宾国税局发布《税收令》第RR13-2018年,通过修订RR16-2005增值税综合要求,实施第10963号菲律宾共和国法增值税条款或税收改革:自2021年1月1日起,增值税豁免只适用于销售价格不超过200万比索的房产,出租公寓每月租金不超过15000比索。

如果出租人拥有若干公寓出租,其中一些公寓租金不足15000比索,但另外一些公寓租金超过15000比索,则按下列标准收税:

a 每单位每月收入不超过15000的公寓,不论年度总收入多少,免征增值税,并且免3%的所得税。

b 每单位每月租金收入超过15000比索,年度总收入超过300万比索,则每单位每月应该缴纳增值税,否则,总收入按照经修订的1997《国家国内税收法》第116条规定征收3%的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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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日将实施的法律部分条款

奎松市国税局也在2018年3月15日给所有税务局官员、员工和其他相关人员下发了细则及具体税收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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奎松市国税局下发的文件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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奎松市国税局下发的文件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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奎松市国税局下发的文件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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奎松市国税局下发的文件细则

在疫情不断漫延下,菲律宾的经济正遭受方方面面的不利冲击,一盘经济震荡中的利益多方博弈已经从台后走上台前。我们普通百姓能做的,就是尽量护好自己口袋,避免在这场全球疫情的危机中白白损失掉自己来之不易的财富。如果没有特别情况,这项增值税新规大概率在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将对大批房产投资者产生重大影响,势必大幅增加交易成本,投资者手里的房产是出售还是持有?菲律宾房产市场的走势又将如何?
菲律宾华人电报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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