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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宾国税局:禁止向21岁以下的人出售蒸汽或加热的香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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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11 17:52:17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ade7788 于 2020-12-11 18:20 编辑



菲律宾国内税务局(BIR)已经禁止向21岁以下的顾客出售蒸汽或加热的香烟。

BIR局长凯撒·杜莱(Caesar Dulay)表示,违规的营业场所将被关闭,根据《税法》第144条,业主将被判入狱长达四年。

违反者还将面临最高100,000菲律宾比索的罚款。

BIR局长在签署第128-2020号通知时发出了警告。

该通知执行了菲律宾财政部、卫生部、预算和管理司、菲律宾健康保险公司和BIR关于经销和销售这些卷烟产品的联合备忘录协议。

加热型香烟是指用电子尼古丁或不含尼古丁的液体溶液或凝胶输送系统,使用者吸入烟草蒸气。

该备忘录还要求这些物品的进口商,制造商和分销商向BIR展示产品容器或包装的精确复制品,并附有图形健康警告。

除了天然烟草的味道,制造商和分销商均不得在产品中添加调味剂。

条例还规定,如果罪犯是外国人,则将在服刑后立即驱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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