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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境外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听听4名投案人员的自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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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5-10 20:17:49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到境外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听听4名投案人员的自述

2021年4月,4名电诈犯罪嫌疑人自行到大埔县公安局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

他们坦言,随处都可感受到公安机关严打电诈犯罪的巨大声势,内心受到强大震慑,决定投案自首,以后挣本分钱、做踏实人、过安稳日子。



2020年春节期间,犯罪嫌疑人田某从网上看到招工信息,轻信对方联络人“做网络兼职可以挣偏门钱”的说法,萌生了外出挣偏门钱的想法。

因要出境到东南亚某国,田某自觉一个人去不够安全,遂邀约张某、马某、黄某等人一同前往。网上联系好应聘事宜后,2020年3月,4人搭乘民航班机到达云南边境。在接头人的协助下,偷越国境到达东南亚某国。

严格的监管

到达务工的“公司”后,4人被安排在一个封闭的场所开始“做工”,到附近另一个封闭的地方吃饭、睡觉,两点成一直线。他们被要求不准外出,买东西只能是上班附近的小店。上班期间受到管理员的严格监管,不认真“做工”的还要接受处罚。

参与诈骗

“公司”安排他们的任务是,在聊天软件“拉人头”,引导他们到“公司”开发的软件,参加“刷单返利”“虚假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他们明白,这些都是电信网络诈骗,一旦有人信任,便会被骗的血本无归。但身在异国他乡,出来就是求财,不做还要扣钱,他们不得不按照“公司”头目说的去做。

被虐待

“工作”了约3个月时间,田某因完成不了“拉人头”任务,被头目安排在“公司”内打杂,帮人收快递、买快餐、买香烟等跑腿的事情,赚些小费维持日常开支。其他3位一同出去的,情况也差不多。期间,田某等发现,此处并不是联络人所说的可以轻松挣偏门钱的天堂。不好好上班、完不成任务等都会成为“公司”处罚的理由,更恐怖的是有人被殴打、被浸猪笼,甚至被人用枪指吓,恐惧已经占据了他们的日常。

逃离

但要离开“公司”,也不是件容易的事。做不够业绩、没有做足时间(需强制半年),“公司”垫付的偷渡等费用必须由个人支付赔偿。没办法,他们只能找人帮忙,给足了现金才从国外回来。他们自述,最让人感到危险的是偷渡,稍微有点风吹草动,他们都吓得个半死。

回国后,他们躲藏了一段时间,发现到处都是反电诈宣传,内心受到强大的震慑,觉得自己做的事迟早会暴露,只有投案自首才是出路。

他们供认,出国之前,他们还将自己注册的银行卡提供给不法分子使用,导致全国多地被骗群众钱款转入他们注册持有的银行卡内,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目前,该4名犯罪嫌疑人均被大埔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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