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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剖析:
我是菲律宾人,一直在国外工作,我委托我的朋友管理我的公寓,并给了他授权,因此,他被授权从马卡蒂的商业大楼中的租户收取房租并存给我。 但是,最近,他并没有把两个月总计100,000菲律宾比索的租金交给我。根据我们的协议,他应将收取的所有款项都汇入我的帐户。 据我了解,我的朋友现在迷上了赌博,可能他会用这些钱疯狂赌博。我打算今年回到菲律宾。我能对他提起什么诉讼?
案例剖析:
您可以对您的朋友提起estafa刑事诉讼。从一般意义上讲,当被告通过滥用信用或欺诈手段欺骗他人,并且能够对被冒犯的当事方或第三人造成可估计的经济损失损害,即为犯罪《经修订的刑法典》,第二卷(第15版),第732页)。
第315条第1款b项特别适用于您的情况: 诈骗(estafa)-任何人通过以下任何一种手段欺骗他人,应受到以下处罚: 1.出于不忠或滥用信用,即: b.通过挪用或通过盗取以信托、委托、管理或其他方式,交付或退还的金钱,货物或任何其他个人财产,以损害他人利益的,即使该义务全部或部分由保证金担保;或否认已收到此类金钱,货物或其他财产。 这类estafa具有以下要素:(1)犯罪者以信托或委托,管理或其他与交付或履行义务有关的其他义务收取金钱,货物或其他个人财产返回相同;(2)犯罪者挪用或盗用了这些金钱或财产,并拒绝写收据;(3)这种盗用,挪用或否认是另一方财产;(4)犯罪者对犯罪者提出了要求(《刑法典》修订本,第二卷(第15版),第736页)。 作为您指定的实际代理人,您的朋友有权从您的租户处收取租金,并有义务将其移交给您。但是,他将其挪作他用。
这样,您遭受了P100,000的损失,这是您从商业建筑物获得的两个月租金。因此,您可以向他挪用您资金的地方的检察官办公室提起刑事诉讼,要求estafa进行初步调查。 如果经过调查,检察官发现事实清楚,他将建议在适当的法院提起诉讼,以对您朋友的行为予以司法裁定。
最后,我们谨提醒您,此观点仅基于您对事实的叙述以及我们对事实的剖析。如果添加其他事实,则意见可能会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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