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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回国想在北京创业发展?这些最新政策必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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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2-19 20:33:30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日,北京市人才工作局于北京人才工作网发布了支持留学回国人员在北京创业的《关于开展2022年北京市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计划》),以及面向高水平留学回国创新人才的《关于开展2022年度北京市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资助试点》)。

《计划》要求申报人应为所创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在国(境)外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或具有一年以上国(境)外博士后工作经历。将优先支持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生命健康、生物育种、空天科技等前沿领域的创业企业。有意申报的留学人员可自行填写申报材料,并向所在区人才工作部门、各留学人员创业园区或有关职能单位等推荐部门提出申请。

《资助试点》要求申请人需为中国国籍,出生日期不早于1971年1月1日,且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并于2017年1月1日后回国。《资助试点》今年重点支持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生命健康、生物育种、空天科技等前沿领域和基础研究领域。

具体内容如下



北京人才工作网相关页面截图

关于开展2022年北京市留学人员

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人才工作的新理念新战略新举措,全面落实中央和市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遴选支持一批核心技术能力突出、集成创新能力强的留学人员创业企业,吸引更多留学人员在京发展,根据人力社保部《关于印发实施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12号)和《关于开展2022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人社专技司函〔2022〕17号)要求,现就北京市2022年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报人应为所创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二)在国(境)外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或具有一年以上国(境)外博士后工作经历;

(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创新性强,具有较强市场潜力;

(四)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者优先考虑;

(五)企业注册时间不早于2019年1月1日;

(六)申报人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

(七)申报人现已全职回国,在海外无工作;

(八)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本计划将优先支持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生命健康、生物育种、空天科技等前沿领域的创业企业。已获得中央和本市重大人才工程、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和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等项目资助的留学回国人员不再纳入本次资助范围,往年入选人员不再重复支持。

二、申报办法

留学人员填写申报材料,向推荐部门(所在区人才工作部门、各留学人员创业园区或有关职能单位)提出申请(只能选择一家推荐部门申报),由其汇总后报送北京海外学人中心。报送材料参照2022年北京市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材料清单(附件3)。

三、申报要求

(一)推荐部门要对申报人条件、申报材料认真审核,做好背景调查,确保申报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和违反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

(二)申报企业填写《北京市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请表》(附件1),向推荐单位提出申请,经其统一汇总审核后,于2月21日至23日将纸质版材料(含电子文档)报送至北京海外学人中心(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83号德胜国际中心B座6层),逾期未报视为放弃。

(三)组织专家对创业项目技术水平、市场前景和申报人及团队的创新能力、经营管理能力进行评审,遴选出若干项目,给予一定数额的资金支持。同时,从中推荐部分优秀项目参加全国评选。

(四)为总结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实施成效,请各推荐部门对2018-2020年度入选企业进行跟踪调查,组织填写《北京市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入选企业调查表》(附件4),与申报材料同时报送。

(五)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落实到位,确保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有序推进。

联 系 人:郭煜瑞、李民曦

联系电话:58540248、58540221

电子邮箱:guoyurui@8610hr.cn

附件:

1.北京市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请表

2.北京市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汇总表

3.北京市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材料清单

4.北京市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入选企业调查表

北京市人才工作局

2022年1月29日

附件



北京人才工作网相关页面截图

关于开展2022年度北京市高层次留学人才

回国资助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人才工作的新理念新战略新举措,全面落实中央和市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的意见》(国人部发〔2003〕45号,以下简称《意见》)和《关于开展2022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的通知》(人社专技司函〔2022〕18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就北京市2022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重点

本次资助试点主要围绕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聚焦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和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服务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具有明显创新能力的青年科技人才为重点,遴选支持一批高水平留学回国创新人才。今年重点支持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生命健康、生物育种、空天科技等前沿领域和基础研究领域。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中国国籍;

(二)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

(三)2017年1月1日后回国;

(四)现已全职到岗,辞去海外工作或海外无工作;

(五)出生日期不早于1971年1月1日;

同等条件下,择优推荐曾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跨国公司、国际组织等机构担任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管理职务,并取得显著成果的留学回国人才。

已获得中央和本市重大人才工程资助的留学回国人才不再纳入本次资助范围,往年入选人员不再重复支持。

三、申报办法

留学人员填写申报材料,向推荐部门(所在区人才工作部门、各留学人员创业园区或有关职能单位)提出申请(只能选择一家推荐部门申报),由其汇总后报送北京海外学人中心。报送材料请参照2022年北京市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报材料清单(附件3)。

四、申报要求

(一)推荐部门要对申报人条件、申报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申报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以及违反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

(二)申报人填写《北京市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请表》(附件1),向推荐单位提出申请,经其统一汇总审核后,于2月21日至23日期间将纸质和电子版材料报送至北京海外学人中心(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83号德胜国际中心B座6层),逾期未报视为放弃。

(三)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遴选出若干项目,给予一定数额的资金支持。同时,从中推荐部分优秀项目参加全国评选。

(四)为总结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工作成效,请各推荐部门对获得2018-2020年度北京市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资金支持的入选人员进行跟踪调查,组织填写《北京市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项目入选人员调查表》(附件4),与申报材料同时报送。

(五)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落实到位,确保北京市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报工作有序推进。

联系人:郭煜瑞、李民曦

联系电话:58540248、58540221

电子邮箱:guoyurui@8610hr.cn

附件:

1.北京市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请表

2.北京市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汇总表

3.北京市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项目申报材料清单

4.北京市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项目入选人员调查表

北京市人才工作局

2022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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