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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国核酸检测“假阳性”“假阴性”?“数据造假”可还行?回国的麻烦一个接着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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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6-10 08:01:17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据央视新闻客户端消息,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于6月9日下午3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国家卫生健康委临床检验中心副主任李金明介绍,出现假阴性涉及的因素较多,可能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图片来自网络)

一是采样时间问题。患者感染早期采样,病毒在上呼吸道的浓度尚未达到检出核酸的最低量;或者是患者感染时间过长,感染超过10天或本身为无症状感染者及轻型感染者,进入了恢复期,自身已产生抗体,核酸检测为阳性可能性大大降低。

二是质量控制问题。采样不到位未能采集到合格样本;样本采集后运送至实验室之前保存不当;实验室检测过程中试剂仪器不配套、操作错误、室内质控不到位等。

三是数据造假等故意违法违规问题。第三方检测机构夸大检测能力,超能力揽收样本,导致其无法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任务,进而采取数据造假谎报结果,或通过实验室内再次混合检测样本以减少检测量,导致结果失真。

关于假阳性,主要是由于实验过程技术操作不当造成污染而导致:一是扩增产物的遗留污染,在大规模筛查时样本量大、停人不停机,每轮扩增检测之间的清洁不到位,同时无法保证每个扩增管完全密闭,导致出现假阳性。二是在检测过程中样本之间发生交叉污染,如阳性样本或阳性质控品污染了本来为阴性的样本。此外,还有个别实验室未按照实验室技术操作规程报告结果,将“灰区”可疑阳性按照初检阳性结果上报,但经过复核却为阴性,造成假阳性。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问题有些是实验室操作过程中,较难避免的,其发生有一定的客观性;有些是质量控制不够严格,需要持续改进;有些则属于主观故意,涉嫌违法犯罪,应当予以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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