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查看: 2688|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菲律宾将加强对入境口岸集装箱的调查//一男子入室盗窃 竟还在枕边留下“精液”

[复制链接]

171

主题

171

帖子

63

菲华币

菲华卫士

Rank: 2

积分
171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2-8-12 16:55:13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菲律宾将加强对入境口岸集装箱的调查,以遏制非法走私!

菲律宾马尼拉(综合报道)——据消息称,菲律宾海关局已开始对涉嫌走私者进行剖析,该局将开始重新打击走私活动,特别是与农产品有关的走私活动。


代理中行专员约吉·菲利蒙·鲁伊斯(Yogi Filemon Ruiz)表示,对涉嫌走私者进行剖析是一种预防措施,以遏制他们的非法活动,特别是农产品走私一直在影响当地农民及其生计。

“这将辅之以加强情报和执法行动,并对全国各个入境口岸的集装箱进行持续检查,”鲁伊斯说。

他补充说:“我们目前还在对涉嫌参与非法和违规活动的中行官员和人员进行行政调查。”

鲁伊斯在与拉特立尼达蔬菜协会联盟会面讨论打击严重影响当地农民的农业走私的措施后发表声明。

昨天,联合糖生产商联合会 (UNiFED) 主席曼努埃尔·拉马塔 (Manuel Lamata) 在与专员的视频通话中向专员保证,该国最大的糖业集团将全力支持。食糖反走私组织负责人小埃德加多·洛马诺格(Edgardo Lomanog Jr)在礼节性拜访时也表示将全力配合菲律宾中央银行解决食糖走私问题。

鲁伊斯说,中央银行还与农业部(DA)密切协调,加强机构间数据交换以验证货运,并加强贬损和情报信息协调。

他补充说,中央银行还对所有冷藏集装箱在转移到 DA 认可的冷藏设施之前进行强制检查。

集装箱货物电子跟踪(ETRACC)系统也已生效,以确保农产品的安全运输和转移。

菲律宾南阿古桑省一男子入室盗窃 竟还在枕边留下“精液”

当地时间8月7日晚间,菲律宾南阿古桑省(Agusan del Sur)Trento镇一名男子入室盗窃偷走三部手机,并在受害者枕头旁留下“不明液体”。



化名Rose 的受害者向警方表示当时她原本已经熟睡了。随后,她突然感觉到有人进入了她的房间,而翻找东西所制造的噪音也将她吵醒了。

她睁开眼的时候看到床头站了一名陌生男子,并发现他正匆匆忙忙穿上裤子。当她与窃贼四目相对后,后者迅速仓惶逃离房间。

在事后清点中,受害者家中共丢失三部手机,其中包括受害女子及其兄妹的手机。

然而,令人愤怒的是,受害者发现其枕头旁湿湿的,随后惊觉是嫌犯的“精液”。但受害者表示:“还好他没有对我做出什么事情。”

受害者已向警方报案,而后者正在采集相关证据并调取闭路电视以尽早逮捕罪犯。

菲律宾参议员提交法案将同性婚姻制度化

菲律宾参议员罗宾·帕迪拉(Robin Padilla)周四提交一项法案,旨在将该国同性伴侣的民事结合制度化。



帕迪拉在第449号法案的解释性说明中说:“菲律宾法律确认,每个人都有权在法律面前获得平等保护,虽然1987年宪法没有明确提到性取向、性别认同、性别表达和性特征,但它没有禁止或排除同性伴侣的民事伙伴关系或结合。”

他还提到,同性婚姻或民事结合已在 31 个国家或地区合法化,但菲律宾仍然没有“立法措施为同性伴侣提供与异性伴侣享有的平等权利和特权”。

他补充道:“因此,这项提议的措施旨在承认两个同性或异性之间的民事结合,以便能够享受该法案赋予的权利、保护和特权。现在是菲律宾为同性伴侣提供平等权利和承认的时候了,而不会在性关系上受到保护和承认,并获得基本的社会保护和保障。”

根据该法案,民事结合只有在满足以下要求时才有效:

- 缔约双方的法律行为能力(至少年满18岁;不因公共政策而被禁止缔结民事结合;不受以前任何婚姻或民事结合的约束)
- 在行政人员在场的情况下自由同意
- 行政人员被赋予权力
- 由任何一方惯常居住的城市或市镇的地方民事登记员颁发并获得的有效契约或民事结合的许可证。
- 签约双方亲自到行政人员面前举行民事结合仪式,并在不少于两名法定年龄的证人面前发表个人声明

菲律宾海关局从NAIA机场货物截获1500万菲币毒品

菲律宾当局近日在尼诺·阿基诺国际机场(NAIA)查获价值1500万披索的毒品。

海关局人员表示,第一个藏毒包裹含有300克的沙雾,案值约为200万披索,被藏在申报为墙贴的出境货物里。



当局在对货物进行X光检查时,发现了不应该出现的白色晶体物质,因此决定开箱检查。

与此同时,当局从两个入境包裹发现上百颗摇头丸,其中申报为女服和婴儿服装的货物被证实藏有案值890万披索的摇头丸,而另一批未申报的货物藏有价值380万披索的摇头丸。





菲律宾华人电报群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