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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位老板询问关于在菲律宾如何解雇一个即将达到65岁的员工的情况。他担心不遵守解雇流程可能带来的后果。在本文中,小编将为大家普及关于这方面的知识。
首先,让我们了解一下员工是否必须在65岁时退休。根据菲律宾共和国法案第7641号,有一系列规定关于员工退休的事宜。根据这项法案,有两个重要的年龄标准:
自愿退休年龄为60岁
如果员工已经年满60岁但尚未达到65岁,则他们可以选择是否要退休。换句话说,在这种情况下,员工是否选择退休取决于他们个人的意愿。
强制退休年龄为65岁
一旦员工达到法定年龄65岁,他们被视为已经到了应该退休的时候。这意味着当员工达到上述年龄时,其雇佣关系被视为终止。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员工,公司没有义务继续雇佣他/她,因为65岁是强制退休年龄。但如果雇主仍然欣赏员工的服务,他们可以根据自己的判断选择“再次聘用”员工。
接下来,让我们探讨一下雇主是否有责任支付退休津贴 ( Retirement pay)。
根据法律规定,雇主必须支付退休津贴作为员工的退休福利。
最低退休津贴应为每工作年份的一半月薪,不足六个月的服务时间按一整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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