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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异乡,对自己同胞总是分外信任,我也是在菲华网上看到她们有自己的房产要出售的消息,就联系了她(这里就写吴A和吴B),合作谈下来也很愉快,双方就这样达成了协议。谁知道在约定去办过户手续的时候,吴A和吴B的文件有些问题,办不了了,所以当时我们就双方达成一个约定,我们买她们卖,我们先付定金,待文件正常后就办理过户手续。后来我朋友回国,在回国后得知,文件已经正常可以办理过户了,我朋友说因在国内需要待2周,回来后就即刻处理此事,她们也就此答应。可是没过几天,吴A又说家人不同意分期收款,要求过户时一次性全款付清,当时我朋友跟她商量,吴A就是很坚决,说自己是讲诚信的,不可能拿了钱,不过户;我们也说就是担心过户过不到名下,我们也没有保证。但是后来我们还是妥协了,因为为了这2套房,我们退掉之前的资金计划,已经支付了一笔违约金,如果这个再退掉,我们就是什么都没有,而且我们也是真的诚意买。就按照她说的条件,房款一次性付给她们。没想到过几天,吴A又改口了,说吴B公司出事了,怕受牵连,房子不处理不卖了,定金退我们。(公司有事跟自己房子有什么关系,难不成弄得公司的钱买的房子?,此处不讨论房子来路是否名正言顺)我们就问她,交易有这样的吗,想卖就卖,不卖就不卖了,一而再再而三的变卦,就跟我们说一声不好意思,那我们的损失谁来弥补,就一句不好意思?我们让她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她还抠字眼说协议说的是卖给第三方付违约金,现在是她不卖了,不适用。我就回复,协议的前提条件就是房屋转卖,卖是前提。她付不起房款了,着急出手时,那个殷勤劲,现在开发商给她们付款期限延长,她们还款没压力了,说不卖我们就不卖了,这算什么,我们算“备胎”,还口口声声说自己讲诚信守信用,这是那自己的手打自己的嘴脸!!!
是真的不转卖,还是背后转卖给第三方,只有那两人自己最清楚。但是做人不能这样,跟别人口头约定的,口口声声声称自己诚信,却做这样的事,真是让人气愤!还把我们微信拉黑,对我们的质问不予回复和理睬,还说希望我们不要深究跟过度追问。但是看那两贱人做的事情,我觉得路过看过的人都要出来骂一下,心里才解气。
在此,写上两人护照号码,请各位菲友看到的留意下,最好每人的唾沫星子都能贡献下
吴A:护照号 G54096143 微信号skycloud3699
吴B:护照号 E16840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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