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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院三读通过家佣最低工资法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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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16 14:07:5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大岷区P2,500 二线城市P2,000 三级社镇P1,500
  参议院已三读通过提高家佣最低工资及附加福利的法桉。

  晶贵‧依斯拉沓参议员提交的参院法桉第七十八号(即提供家佣额外福利及保护法令)已于週一通过,这个举动即时获得参议长茵里礼的讚扬。
  茵里礼说,给予家佣应得的承认是刻不容缓的。! V$ _! U) ?- f& o4 O: `! N
  他在一个声明中说:「所有人类不论他们的阶级是什麽,都应有被尊重及有尊严的人权。」

  他补充说:「许多家佣要忍受僱主的凌辱,这个法桉不仅确保了他们的人权也保护他们免于被虐待。」- ^&

  这个法律假如被通过成为法律,大岷区的家佣每个月的最低工资为二千五百披索,而二线城市及一级社镇的家佣为二千披索,那些在三级社镇工作的家佣则为一千五百披索。
  据现在的劳工法典,首都地区的家佣的最低工资只有八百披索。
  依斯拉沓的法桉,除了较高的最低工资外,僱主还须负担家佣社会安全署(SSS),菲健康保险公司、爱心基金及僱员赔偿署的会费。
  根据这个法桉,僱主还须供应家佣食物,适当的生活条件及他们工作时可能需要的急救药品及设施。
  这个法桉还规定僱主与家佣必须签署一份双方都能瞭解的语言及时间不超过两年的合约。

转自世界日报
菲律宾华人电报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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