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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企业的形式
根据菲律宾《1991年外国投资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外国人在菲律宾可设立的企业形式包括:
【个人独资企业】由个人全部出资、独享收益并承担全部责任的企业形式,须向菲律宾贸工部申请设立。
【合伙企业】由两名以上合伙人建立,具有区别于其合伙人的独立人格,可以为有限责任或无限责任,在菲律宾证券交易委员会申请设立,要求每名合伙人至少出资3,000比索。
【公司】根据《公司法典》,由5-15名发起人设立,向菲律宾证券交易委员会申请注册,实缴资本至少为5000比索。
【分公司】外国公司的延伸机构,不是独立法人,可以在菲律宾境内取得收入,注册时须向菲律宾境内汇入20万美元资本。
【代表处】代表母公司在菲律宾境内从事信息发布、联络、促销、质量控制之类的活动,不在菲律宾境内取得收入,注册时须向菲律宾境内汇入3万美元资本。
注册企业的受理机构
(1)证券交易委员会(SEC)负责注册法人企业(5人以上)和合伙企业(3人以上);
(2)贸工部(DTI)负责注册商业名称(有效期5年)和注册独资企业(以个人名义办公司);
(3)投资署(BOI)负责注册优先投资计划下的享受优惠企业;
(4)菲律宾经济区署(PEZA)、苏比克湾管理署、克拉克发展署、卡加延经济区署、菲弗德克工业署和三宝颜经济区署负责注册其他享受优惠的投资促进代理机构;
(5)菲律宾中央银行(BSP)负责外国投资注册(以资本回收和利润汇出为目的);
(6)纳税人还应到对其营业所在地有管辖权的BIR地区税务办公室 (RDO)注册;
(7)在社会保险系统(SSS)取得雇主社会保险号,在菲律宾健康保险公司(PHIC)取得政府保健保险系统成员资格。
另外,在SEC和DTI注册之后应取得公司所在地的市长批准。
注册企业的主要程序
在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注册主要包括以下程序:
(1)投资人向SEC递交申请;
(2)SEC审核申请;
(3)如果申请批准,投资人支付登记费(相当于实收资本的1/1000),并递交相关文件。SEC审核和评估档,如果用 “快速”流程,时间为1周。如果批准,SEC发给注册证明。
(4)自2015年4月起,菲律宾央行规定外国直接投资者(FDI)必须在向菲境内实际汇入资金后一年内向菲央行登记注册。
经济特区法规
【经济特区鼓励政策】菲律宾经济区主要由PEZA所辖的96个各类经济区和独立经营的菲律宾弗德克工业区、苏比克、卡加延、三宝颜、克拉克自由港等组成。这些经济特区的优惠政策包括:
(1)企业可获得4年所得税免缴期,最长可延至8年。所得税免缴期结束后,可选择缴纳5%的“毛收入税”(GROSS INCOME TAX),以代替所有国家(中央)和地方税,其中3%上缴中央政府,2%上缴地方财 政。
(2)进口资本货物(设备)、散件、配件、原材料、种畜或繁殖用基因物质,免征进口关税及其他税费。同类物品如在菲律宾国内采购,可享受税收信贷(TAX CREDIT),即先按规定缴纳各项税费,待产品出口后再返还(包括进口关税部分的折算征收、返还)。
(3)经批准,允许企业生产产品的30%在菲律宾国内销售,但须根据国内税法纳税。
(4)免缴码头税费和出口税费。
(5)给予初始投资在15万美元以上的投资者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21岁以下)在经济区内永久居留的身份,他们可以自由出入经济区,而不需向其他部门另行申请。
(6)简化进出口程序。
(7)允许聘用外籍雇员,为外国经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办理2年的可延期工作签证,但外籍雇员数量不能超过企业总雇员人数的5%。
(8)企业用于员工技术培训和提高管理能力费用的一半可以从上缴中央政府的3%税收中扣除。
此外,是否给予E.O.226规定的其他优惠待遇,由PEZA自行决定。
经济特区介绍
【经济区种类】菲律宾目前共有239个各类经济区,分为以下几类:
(1)工业园区。工业园区指为工业发展所设立的专门区域,拥有一 定的基础设施,如道路、供水、排水系统、厂房和住宅。
(2)出口加工区。出口加工区是区域内企业主要为出口导向型的工业园区。出口加工区的优惠政策包括进口设备、原材料和零部件的税收和关税减免等。
(3)自由贸易区。自由贸易区设在交通枢纽附近,如海港或空港周 边。进口的货物可以免交进口关税,并在此进行卸货、分类、重新包装等。但如果这些货物进入非自由贸易区,仍需缴纳关税。
(4)旅游经济区。旅游经济区指专门为旅游业发展而设立的经济特区,区域适合建立旅游休闲设施,比如体育休闲中心、宾馆、文化和会议设施、餐饮中心等以及相应的基础设施。
(5)IT园区或建筑。IT园区或建筑指专门为IT项目或服务设立的区域。 IT园区可以是一片区域或一栋建筑,其整体或部分将具备为IT企业提供相应设施和服务的条件。
【经济区优惠政策】根据各经济区内的企业从事不同性质的活动,可享受的优惠政策有:
(1)进口固定设备、原材料、零部件、良种牲畜和基因材料等免除关税;
(2)传统项目4年免所得税,先锋项目6年免所得税;
(3)免所得税后的收入,仅需根据5%的税率纳税,以此替代其他各项国家和地方税收;
(4)扣除进口替代品课税;
(5)免除码头费用、出口税和进口费;
(6)减免国内固定设备、良种牲畜和基因材料的课税;
(7)可征税收入中额外减去人工费用;
(8)托运设备的非限制使用;
(9)外国投资者和家庭的永久居留权;
(10)雇用外国公民;
(11)可不经菲律宾中央银行审批汇出收入;
(12)免除地方营业税;
(13)如果已交纳5%综合所得税,外企在菲律宾分支机构免纳利润汇回税。需要注意的是,菲律宾央行规定外国直接投资者(FDI)从2015年4月19日起,必须在向菲境内实际汇入资金后一年内在菲央行登记注册。为 更有效地监控外资的流动,菲律宾中央银行将登记时限从过去的2年之内完成缩短至现在的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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