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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菠菜公司复工,菠菜纳税规则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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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4 08:21:59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菲律宾菠菜濒临倒闭 房地产将崩溃?》一文本意为讨论菲律宾离岸菠菜运营商(POGO)和房地产业间相依附的关系,不想却激起了读者对POGO缴税规则的兴趣,今天我们就来聊聊POGO的税收要求和税收制度。



菲律宾税务局(BIR)早在2017年发布了有关POGO征税的规则,即第102-17号税收备忘录通函(RMC),其中阐明了POGO及其服务提供商的分类和适用税种。
根据第102-17号RMC,POGO纳税人或“其他实体”必须取得菲娱乐菠菜公司(PAGCOR)的正式许可和授权为提供离岸菠菜服务的运营商;“其他实体”是指取得PAGCOR正式许可和授权的其他商业实体,作为提供离岸菠菜活动的特定合作商。

无论分类如何,来自菠菜活动的POGO收入均需缴纳5%的特许经营税。菠菜活动收入是指菠菜总收入,或商定或预定的每月最低菠菜业务收入,以较高者为准。

5%的特许经营税代替了所有其他税,而非菠菜活动的收入应缴纳常规所得税,增值税和其他适用税项。

小编在此算了一下,按照之前总统称POGO应补齐每月6亿披索的税款以用做抗疫资金,根据5%的特许经营税可以算出,在菲经营离岸菠菜的POGO运营商的月收入应在120亿披索以上。



具体怎么缴纳?
第102-17号RMC要求POGO在缴税日到来前,提交适用的纳税申报表和信息申报表,及时缴纳正确的税金,并保留账簿和其他会计或业务记录,菲律宾国税局(BIR)对菠菜公司所在税务区的主要营业地点或总部具有管辖权。 菲律宾众议院还提出了一项倡议,将POGO的百分之五(5%)的特许经营税引入《菲律宾税法》,这是因为目前《菲律宾税法》中并未提及5%的特许经营税,这似乎可以说明离岸菠菜在菲运营的合法地位还存在管理漏洞,资本与政权的博弈从来要有人买单,自疫情以来,菠菜复工饱受非议就说明了问题。如果非要证明说菠菜拉动经济,可做抗疫资金的来源之类,麻烦先把欠税先缴纳,否则看看在复工方面呼声最大的是什么群体,就知道这一行真正造福的是谁。

截止6月3日,据BIR透露,目前仅批准少于10家的网络菠菜公司恢复运营(注:菲律宾目前大约有220家注册的网络菠菜公司,它们雇用着大量的中国人,主要位于马卡蒂,帕拉纳克,拉斯皮纳斯和附近地区)。

菲娱乐菠菜公司(PAGCOR)也要求网络菠菜公司确保从国税局获得税款清算才能重新开始运营,同时配合机构间传染病工作组出于健康考虑补充了许多苛刻条件。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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