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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严辉贪污案最终裁决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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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4-6 09:21:39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大理院裁定前农业部长黄严辉(Arthur Yap)涉嫌贪污罪名不成立。大理院第三分庭裁定,监察署用了三年多的时间才完成初步调查,侵犯了黄严辉迅速审理案件的权利。

长达14页的裁决于2023年1月18日发布,但最近才公开。黄严辉被控贪污,原因是菲律宾稻米研究所为其员工制定的汽车贷款计划。作为当时的农业部长,他参加了2008年11月召开的菲律宾稻米研究所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在会上批准了汽车贷款计划。但直到2009年1月,当时的执行董事才签署行政命令。该命令详细说明了该项目的实施规则。黄严辉没有出席随后于2009年6月举行的会议,该会议上董事会确定了该计划的融资条款。菲律宾国家银行与菲律宾稻米研究所及其员工签订了合同,汽车将被抵押给该银行三年,直至完全结算的车价和相关利息为止。

监察署的实地调查处发现,该计划的批准对政府“严重和明显不利”,因为据称协议限制菲律宾稻米研究所必须维持其在菲国家银行的存款账户或维持足够的存款余额,为该协议提供保证。在2016年9月,监察署发现可能有理由检控黄严辉和另外几人违反第3019号共和国法或反贪污腐败行为法第3(e)和3(g)节。第3(e)节惩罚对包括菲律宾政府在内的任何一方造成伤害,或通过明显的偏袒、明显的恶意或严重不可原谅的疏忽给任何私人方提供不必要的利益。另一方面,第3(g)节惩罚代表政府订立对政府“明显和严重不利”的合同或交易。刑事案件于2017年9月入禀廉政法庭。

大理院认为,由于监察署在完成初步调查方面的迟缓,黄严辉的案件受到了不必要的延误,而这严重侵犯了他的快速审理案件的权利。

此外,大理院还指出,监察署在调查期间没有充分说明对黄严辉的指控和证据,并且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他犯有罪行。

大理院的这一裁决对于黄严辉和他的支持者来说是一次胜利,但同时也引发了对监察署的批评,批评者认为该机构在处理贪污案件时存在严重的滞后和不透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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